已退市上市公司的一則年報,又點燃了股民的維權希望。《投資快報》記者留意到,龍力生物(龍力退)近日發(fā)布的《2021年年報》顯示,法院已經受理了亢某等15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涉及金額約275.84萬元,這說明投資者索賠案件已經正式進入到司法程序。維權律師透露,法院對“龍力生物”投資者索賠案件采取普通代表人訴訟的審理模式,股民將高管、中介機構一并列入原告獲賠希望更大。
這些區(qū)間股民可加入索賠
2021年1月27日,龍力生物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jiān)會認定,龍力生物存在的主要違法事實有:財務造假,包括在年報中虛增銀行存款、虛減對外借款;未及時披露重大擔保事項;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仲裁情況;擅自改變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所募集資金的用途等。
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主任臧小麗律師指出,龍力生物存在的財務造假、隱瞞擔保等違規(guī)事項屬于虛假陳述行為,由此給投資者造成的虧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投資者有權依法索賠,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損失。
龍力生物《2021年年報》顯示,濟南中院已經受理了亢某等15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涉及金額約275.84萬元,這說明投資者索賠案件已經正式進入到司法程序。法院對“龍力生物”投資者索賠案件采取普通代表人訴訟的審理模式,這是濟南中院受理的首例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
臧小麗律師表示,根據現(xiàn)有資料,有望獲賠的投資者范圍是在2016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該公司股票,并于2018年4月11日復牌時仍持有的受損者。
投資者可一并起訴中介機構
不過,有投資者擔憂目前龍力生物及實控人程少博均已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被告是否有賠付能力,案件如果勝訴了是否有希望拿到賠償款。
臧小麗律師分析指出,訴訟本身都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龍力生物投資者索賠案,目前被列入被告名單共有15位,除了原上市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程少博以外,還有2家中介機構及11名在龍力生物公司任職的高管。
公開資料顯示,案件涉及的兩家中介機構分別是華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其中,華英證券為龍力生物股票上市的保薦人及證券承銷商,上市公司擅自改變IPO所募集資金的用途,正發(fā)生在保薦人持續(xù)督導期間,該機構未勤勉盡責履行充分核查程序,被監(jiān)管機構出具了警示函。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是龍力生物2015年至2016年年報的審計機構,信披違規(guī)期間該機構依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同樣未能勤勉盡責。
此外,被投資者起訴的個人高管也都收到了證監(jiān)會處罰。臧律師認為,如果法院最終判決這些被告均對龍力生物投資者負有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那么投資者的獲賠機率會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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