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落戶長沙并在長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對是否能夠申請以及如何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提出一些疑問。13日,長沙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就此作出解答。
長沙的租房和生活補貼常年受理申報,每月集中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標準及形式是:境外高校博士10萬元/人、國內普通高校博士3萬元/人、碩士2萬元/人、本科1.2萬元/人。租房和生活補貼從申請當月開始計發(fā),根據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情況按月據實發(fā)放,發(fā)放期限最長為兩年。按月發(fā)放至申請人個人社保卡賬戶(境外高校博士4166.66元/月,普通高校博士1250元/月,碩士833.33元/月,全日制本科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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