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5月15日,汝州市森林公安局在汝州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度辦案質(zhì)量檢查工作會議上被評為“2017年度辦案質(zhì)量先進單位”,同時,該局兩位民警被評為“先進個人”。
自2017年5月至12月份,汝州市森林公安局首次參加汝州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的2017年度對法院、檢察院、公安局辦案質(zhì)量檢查工作。汝州市人大常委會將汝州市森林公安局與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州市人民檢察院、汝州市公安局作為并列單位進行檢查,并于2018年1月9日,在汝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對《汝州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辦案質(zhì)量檢查工作情況報告》進行了評議,得到了與會各位代表的好評。
質(zhì)檢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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