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胡某涉疫違法案件依法處理情況的
通 報
(2022年第21號)
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防疫工作中,社會各界自覺履行“四方責任”,廣大城鄉(xiāng)居民主動配合,為疫情防控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也有極少數(shù)人員只顧個人利益、個人方便,拒不執(zhí)行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造成疫情傳播和擴散風險,嚴重干擾疫情防控大局?,F(xiàn)將近期1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2022年4月21日,固始縣石佛鎮(zhèn)居民胡某(男,漢族,55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初篩呈陽性。隨后,固始縣疫情防控流調工作人員對胡某的活動軌跡進行流調,發(fā)現(xiàn)胡某違反規(guī)定進入發(fā)生疫情地區(qū),且刻意隱瞞行程、不履行返鄉(xiāng)報備、隔離等要求,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安全。目前,胡某正接受入院隔離治療。公安機關已對其違法行為立案偵查。
我縣疫情防控已進入關鍵時期,請廣大人民群眾嚴格遵守人民政府關于防疫工作的相關決定和命令,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固始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4月22日
關鍵詞: 2022
質檢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