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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張建)8月2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青島市市非限購區(qū)域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該市非限購區(qū)域購買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20%。
《通知》表示,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經研究,決定對青島市非限購區(qū)域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進行調整。自2023年8月28日起,購買青島市非限購區(qū)域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分別調整為20%和30%;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時間在8月28日(含)之后的執(zhí)行該通知。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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