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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私立大學明道大學自救會,25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退場大學永續(xù)轉型陳情”記者會,希望蔡政府不要強制明道大學退場,呼吁政府給予辦學機會。明道大學自救會會長黃源河表示,去年,“教育部”公布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希望能夠幫助經(jīng)營不善的學校轉型或改制,發(fā)揮自身辦學特色,甚至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yè)。這項法律在今年5月11日正式實施。然而,這項法律卻未能有效解決問題,反而造成了第一個受害者-明道大學。他望“教育部”能給明道大學一個機會,引入民間豐沛資源,提供在地學生教育權益及維護員工工作權益。
明道大學是一所臺灣私立大學,前身為明道管理學院,位于彰化縣埤頭鄉(xiāng)。由明道中學創(chuàng)辦人汪廣平于2001年向臺灣糖業(yè)公司租地創(chuàng)立,與明道中學互不隸屬。2022年被“教育部”公告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一年,2023年6月5日“教育部”退場審議第十四次會議,決議依法勒令2023年8月1日停招,2024年7月31日停辦。
蔡政府為了因應少子化沖擊,建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包括高中、大學、技術學院等)的退場機制,特別制定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并于2022年4月22日經(jīng)“立法院”三讀通過,并于同年5月11日正式公布施行。明道大學是第一所依據(jù)該條例退場的私立大學。明道大學因為財務困難和生源不足,而被“教育部”勒令停招新生。
黃源河表示,明道大學退場事件與退場條例所要保障師生權益的立法目的相違背。他指出,目前學校面臨教職員工7個月無薪水可領、課程無師資學生受教權益受損及校產(chǎn)處理繁雜等問題。明道大學本來有自救的能力和機會,不需要浪費政府新臺幣4.5億的退場墊付基金,但卻無法獲得支持。他認為,4.5億是全體人民納稅收入,已足以幫助12萬名孩子支付一學期營養(yǎng)午餐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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