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錫市區(qū)公辦小學收費表
(資料圖片)
單位:元/生·學期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jù) | 備注 | |
服 務 性 收 費 | 住宿費 | 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 錫價費[2005]35號 蘇價費[2008]288號 錫價費[2008]183號 蘇財教[2009]272號 蘇價費[2010]336號 錫價費[2011]95號 錫價規(guī)[2012]2號 錫價費[2016]119號 蘇價規(guī)[2017]10號 錫教發(fā)[2021] 69號 | 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費。 |
伙食費 | 按實收取 | |||
課后服務費 | 300 | |||
代 收 費 | 社會實踐 活動費 | 100 | 指門票、交通費、食宿費,學期末按實結算,多退少不補。 | |
校服費 | 實行統(tǒng)一招投標的,按招標價執(zhí)行。農(nóng)村中小學不作要求。 | |||
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 按實收取 | |||
說明 | 根據(jù)《無錫市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guī)[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jīng)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
(二)無錫市區(qū)公辦初中收費表
單位:元/生·學期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jù) | 備注 | |
服 務 性 收 費 | 住宿費 | 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 錫價費[2005]35號 蘇價費[2008]288號 錫價費[2008]183號 蘇財教[2009]272號 蘇價費[2010]336號 錫價費[2011]95號 錫價規(guī)[2012]2號 錫價費[2016]119號 蘇價規(guī)[2017]10號 錫教發(fā)[2021] 69號 | 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費。 |
伙食費 | 按實收取 | |||
課后服務費 | 300 | |||
代 收 費 | 社會實踐 活動費 | 120 | 指門票、交通費、食宿費,學期末按實結算,多退少不補。 | |
校服費 | 實行統(tǒng)一招投標,按招標價執(zhí)行。農(nóng)村中小學不作要求。 | |||
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 按實收取 | |||
說明 | 根據(jù)《無錫市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guī)[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jīng)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
(三)無錫市區(qū)公辦普通高中收費表
單位:元/生·學期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jù) | 備注 | ||
學費 | 三、四星級 | 850 | 錫價費[2007]232號 蘇教財[2010]14號 | ||
二星級 | 650 | ||||
二星級以下 | 500 | ||||
服務性收費 | 住宿費 | 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 錫價費[2007]232號 發(fā)改價格[2010]1619號 錫價規(guī)[2012]2號 錫價費[2013]103號 錫價費[2014]117號 錫價費[2016]119號 蘇價規(guī)[2017]10號 | ||
伙食費 | 按實收取 | ||||
代 辦 費 | 教材費 | 一、二年級 | 360 | 學期末按實結算,多退少不補。 | |
三年級 | 200 | ||||
作業(yè)本費 | 一年級 | 60 | |||
二年級 | 80 | ||||
三年級 | 90 | ||||
校服、軍訓服裝費 | 實行公開招投標,按中標價執(zhí)行,校服費農(nóng)村中學不作要求。 | ||||
社會實踐活動費 | 僅限門票、交通、食宿費,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收取。 | ||||
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 按實收取 | ||||
說明 | 1、根據(jù)《無錫市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guī)[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jīng)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2、高考招生及考試收費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不在此表之列。 |
(四)無錫市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收費表
單位:元/生·學年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jù) | 備注 | |
學費 | 中專學費 | 免學費 | 蘇財規(guī)[2012]36號 蘇財規(guī)[2016]156號 | 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免除學費 |
中專校舉辦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貫制大專班,前三年學費 | 免學費 | |||
中專校舉辦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貫制大專班其后兩年收費 | 按第四年時公布的普通高校??剖召M標準執(zhí)行 | 蘇價費[2014]136號 | ||
住宿費 | 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 蘇價費[2002]369號 | ||
實習材料費 | 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 蘇價費函[2018]53號 | ||
服務性收費 | 按實收取 | 蘇價費[2007]270號 蘇財綜[2007]68號 錫價費[2011]95號 錫教規(guī)[2011]155號 錫價費[2016]119號 | 多退少不補 | |
代收費 | 按實收取 | 多退少不補 | ||
說明 | 根據(jù)《無錫市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guī)[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jīng)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
(五)無錫市區(qū)公辦幼兒園收費表
單位:元/生·月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jù) | 備注 | ||
保育教育費 | 省優(yōu)質園 | 600 | 蘇價規(guī)[2017]9號 錫發(fā)改收費[2021] 10號 | 差額撥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以及部隊、高校、企業(yè)(國有集體)、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村)等舉辦的公辦幼兒園可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基礎上上浮,最高上浮幅度不超過30%;為不滿3周歲嬰幼兒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務的,其收費標準可在相應保育教育費基礎上上浮20%。 | |
市優(yōu)質園 | 500 | ||||
市合格園 | 420 | ||||
住宿費 | 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 ||||
服務性收費 | 伙食費 | 按實收取 | |||
托管費 | 100元/生·月 | ||||
校車費 | 按實收取 | ||||
代收費 | 生活用品費 | 按實收取 | |||
外出活動費 | 按實收取 | ||||
園服費 | 按實收取 | ||||
說明 | 根據(jù)《無錫市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guī)[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jīng)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
(六)無錫市區(qū)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收費說明
1、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學費及住宿費實行屬地管理,其中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diào)節(jié)價。 2、民辦中小學(民辦中等職業(yè)學校除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據(jù)實收?。ú灰杂麨槟康模?,其項目與公辦學校一致。 3、民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學費和項目自主制定。在職業(yè)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就讀的一、二、三年級學生,按照同類型同專業(yè)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學費標準免除學費。 4、根據(jù)《無錫市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錫政規(guī)[2018]1號),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按《關于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加強資助經(jīng)費管理的意見》(錫教財[2018]44號、錫財教[2018]2號)文件規(guī)定進行相關費用的減免或補助。 |
備注:
教育收費咨詢舉報投訴電話:
市發(fā)展改革委咨詢電話:81825031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68789000
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投訴電話:12315
江陰市、宜興市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由江陰市、宜興市公布。
無錫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無錫市教育局
無錫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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